法国“可抗辩居住权”法案By: user18789, 2007/10/30 04:01 法国百姓明年底无房可告官
“可抗辩居住权”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
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法国政府部长会议17日通过了“可抗辩居住权”法案,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,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。法案同时规定,国家保障合法居民的住房权,居民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。
该法案规定,政府应满足低收入者、无家可归者等人士对由政府补贴的社会住房的需要。从2008年12月1日起,在住房申请没有收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,5类住房困难户(无房户、将被逐出现住房且无法重新安顿者、仅拥有临时住房者、居住在恶劣或危险环境中的人、与未成年子女同住且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人)可向主管部门要求解决住房问题,如问题得不到解决,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。从2012年1月1日起,“可抗辩居住权”将向更大范围的人群开放。
法国就业、社会团结和住房部长让·路易·博洛表示,实现“可抗辩居住权”是一项“具有宪法意义的目标”。据统计,法国现有近100万人没有住房,200多万人居住条件差。
~ 2007年01月20日 江南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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