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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y: user18789, 2007/11/07 18:25

    今日的印度行政区划有五个源头:

    前英属印度的行政区划,于1947年后保留在印度的部份。

    前法属印度于1950年代中拼入印度的部份。

    前葡属印度于1960年代中拼入印度的部份。

    于1960年代中印战争后取得的领土。

    于1970年代兼并锡金。

    殖民时期

    英属印度包括今日的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孟加拉,由两种不同性质的行政区域组成:

    省(Province):由印度总督(Viceroy)委任省督(governor)、最高专员(chief commissioner)或行政官(Administrator)管理,直接由英属印度政府统治。英属印度有15个省:

    阿兹梅尔和梅尔华拉(Ajmer-Merwara)

    阿萨姆(Assam)

    俾路支斯坦(Baluchistan)

    孟加拉(Bengal)

    比哈尔(Bihar)

    孟买管辖区(Bombay Presidency)

    中央省和贝拉尔(Central Provinces and Berar)(注意“中央省”的“省”为众数,即“中央诸省”之意)

    古尔格(Coorg)

    德里(Delhi)

    马德拉斯管辖区(Madras Presidency)

    西北边境省(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)

    奥里萨(Orissa)

    旁遮普(Punjab)

    信德(Sind)

    联合省(United Provinces)

    土邦(Princely state):由世袭的土王统治,土王承认英国的宗主权,而换取对内的自治。各土邦大小不一,由最大的人口逾千万的海得拉巴邦(Hyderabad state),至迷你型的土邦都有。多数的土邦归英国驻当地的政治监督官(political agent)管辖,而这些政治监督官对上向某一省份的省督负责。但在一些较大的土邦,如海得拉巴、瓦多达拉、迈索尔,及查谟和克什米尔,其政治监督官则直接向印度总督负责。

    与英属印度同时期的还有葡属印度和法属印度,然而此两个欧洲国家在印度的领地都只限于沿岸的几处小地方。葡属印度包括果阿、达曼和第乌,及达德拉和纳加尔哈维利。而法属印度则包括金德讷格尔、雅南、本地治里、卡来卡及马希。


    1947年至1956年
    1947年印巴分治,英属印度的各省和土邦分别划到印度或巴基斯坦,而旁遮普及孟加拉两个省就按宗教的分界线一分为二纳入两国。海德拉巴邦位于印度中央,其人民多信奉印度教,但其穆斯林土王却不希望加入印度,因而打算保持独立,但在印度军队介入下,最终加入了印度。查谟—克什米尔的人民多信奉伊斯兰教,但其土王信奉印度教,因此希望加入印度。

    于1947年独立至1950年印度共和国成立期间,各土邦都被纳进新建立的省内,由印度总督委任称为“拉尔巴拉木”(rajpramukh)的土邦总督管治。1950年,印度宪法生效,印度总督制废除,印度将全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几个类别:

    类别A:前英属印度的省,由选举产生的邦总督及邦立法机关管治。当时有9个邦属于此类别,分别是阿萨姆Assam西孟加拉West Bengal、比哈尔Bihar、孟买邦Bombay state|Bombay、中央邦Madhya Pradesh(前中央省和贝拉尔Central Provinces and Berar、马德拉斯邦Madras state、奥里萨Orissa、Punjab, India|Punjab、Uttaranchal,及北方邦Uttar Pradesh(前联合省United Provinces)。

    类别B:前英属印度的土邦,或由几个土邦组成的新行政区域,由拉尔巴拉木管治。当时有8个邦属于此类别,分别是海德拉巴邦Hyderabad state|Hyderabad、索拉什特拉、Mysore state|Mysore、Travancore-Cochin、Madhya Bharat、Vindhya Pradesh、Patiala and East Punjab States Union(PEPSU),及Rajasthan。

    类别C:既有前英属印度的省,又有土邦,由最高长官管治。当时有10个邦属于此类别,分别是:德里Delhi、Kutch、Himachal Pradesh、Bilaspur、古尔格Coorg、Bhopal、Manipur、Ajmer及Tripura。

    查谟和克什米尔于1957年前一直保持特殊地位。

    安达曼和尼科巴群岛作为一个属地,直接由印度总统委任总督管治。

    至于法属印度,其中的Chandernagore于1949年投票加入印度,并于1952年正式成为印度的一部份、于1954年成为西孟加拉邦的一部份。法属印度的其他地区,即本地治里(Pondichery)、雅南(Yanaon)、卡来卡(Karikal),及马希(Mahe),于1954年归印度管治,这四个地区于1962年正式共组成为印度的一个联邦属地。葡属印度的Dadra and Nagar Haveli于1954年被印度占领,而果阿Goa、达曼Daman、第乌Diu则于1961年遭占领,原葡属印度分别组成为三个联邦属地。

    1953年,马德拉斯邦Madras state北部操泰固卢语(Telugu)地区投票成立新的安得拉邦(Andhra Pradesh),是印度皂第一个“语言邦”(linguistic states以语言分布而依据而成立的邦)。


    1956年至现在
    1956年,邦重组法案生效,原A、B、C三个类别被取消,并按语言分界对各邦界线进行重划。新成立的邦多数承袭自原属类别A的省,包括有阿萨姆Assam、西孟加拉West Bengal、比哈尔Bihar、Maharashtra、古吉拉特Gujarat、Kerala、中央邦Madhya Pradesh、Madras state|Madras、Mysore、Orissa、Punjab、Rajasthan,及北方邦Uttar Pradesh。而德里Delhi、Himachal Pradesh、Manipur、Tripura、本地治里Pondichery、the Andaman and Nicobar Islands,及Laccadive, Mincoy, and Amandivi Islands则成为联邦属地。其余的邦都归并入新成立的邦和联邦属地。

    于1956年后有几个新的邦和联邦属地从原有的邦分割出来。Haryana于1966年从旁遮普邦分出,而阿萨姆邦则分出了Arunachal Pradesh、Meghalaya、Mizoram及那加兰Nagaland四个联邦属地。于2000年有三个新的邦成立,包括从比哈尔邦南部分出Jharkhand、从中央邦Madhya Pradesh东部分出Chhattisgarh,及从北方邦Uttar Pradesh西北部分出北安查尔Uttaranchal。

    1975年印度吞并钖金,成为印度的一个邦。

    此外,有几个联邦属地后来升格为邦,包括果阿Goa、Arunachal Pradesh、Meghalaya、Mizoram,及那加兰Nagalan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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